
离婚诉讼中被告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关于离婚诉讼中被告是否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问题, 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二、财产保全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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