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变更权的时效是,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需要行使撤销权;法律其他规定。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没有时效规定。关于合同变更权的时效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知芒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合同变更权的时效是什么
1、合同变更权的时效是,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需要行使撤销权;法律其他规定。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没有时效规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合同变更产生的效力是怎样的
1、合同变更对权利义务关系的影响
合同变更的效力在于使原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原合同并未消灭,仅是被变更部分的效力发生变化,即原合同未变更的部分依然有效,被变更的部分不再有效,而是代由变更后的部分发生效力。换言之,合同效力的一般规定适用于原合同未变更的部分以及变更后的部分。任何一方对于原合同未变更部分以及变更后部分的违反均构成违约。
2、合同变更的效力指向将来
根据合同效力产生的一般法理,合同变更仅对未来产生效力,不溯及原合同生效后变更前的时间。如变更前一方已经做出履行,另一方无法要求返还,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合同变更与损害赔偿的关系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但有学者认为,是否可要求赔偿应当依变更类型来定:在法定变更中,因情势变更不原则变更合同不能要求赔偿,而因重大误解变更合同,受损方可要求赔偿损失;在约定变更中,双方当事人协议变更的,如对损失的赔偿有约定,则可按照约定获得赔偿,如未约定,应视为当事人放弃请求赔偿的权利。
综上所述,有时候双方签订合同后,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对合同进行变更,比如合同中条款存在重大误解,无法协商解决的,合同一方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去法院起诉。变更合同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知道合同存在问题需要变更之日开始计算。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知芒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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