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合同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撤销事项出现后一年内,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的,合同撤销后无效,那么合同撤销后是否可不可以主张违约金?知芒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合同撤销后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
合同撤销不是合同违约,所以合同撤销后不能主张违约金。如果撤销合同是一方过错造成的,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有哪些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表示。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违约金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并且出现合同违约时,才能向违约方主张的。而合同撤销不是合同违约的情形,所以合同撤销后不能主张违约金。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芒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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