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用人单位在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按照量力、自愿的原则,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主实施的一种保险项目。补充养老保险是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应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它与国家统一实施的基本养老保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联系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政策和水平上;区别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层次和功能上。补充养老保险具有如下特征:(1)补充养老保险由企业或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决定是否投保,补充养老保险费自愿缴纳;(2)补充养老保险保障的是超过基本生活以上的需求;(3)政府对补充保险不承担最终责任,经办机构按其与投保企业订立的合同履行给付责任,财政不给予补贴。我国的补充养老保险处于起步阶段,补充养老保险的开展,对于增强职工的社会保险意识和企业凝聚力,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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