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面这篇文章是由知芒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有关仓储环节的管理是如何规定的知识,希望这样的文章能够帮助到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如需了解其他相关知识,可以登录知芒网向律师进行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仓储环节的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保管人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二条 【保管人危险通知义务】保管人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第九百一十三条 【保管人危险催告义务和紧急处置权】保管人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以上内容由知芒网小编整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建议到知芒网咨询专业律师。知芒网致力于为大家打造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4301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