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辞退员工之后,用人单位需要在办理辞退手续之后的一个月内,将被辞退的员工的档案材料送到当地的人才中心,并且用人单位还要出具相关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辞退手续不仅仅包括档案的移送,还包括社会保险的转移。
一、辞退员工来提档案的手续如何办理?
公司辞退员工需要办理社保及档案移送手续,公司有档案保管权的,应当在办理辞退手续后一个月内,将员工个人档案材料送到当地人才服务中心。人才中心接受档案,如果档案中材料不全,会通知公司补全。另外,公司还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1、辞职和被辞退人员档案由其原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办理完辞职或辞退手续后一个月后,向同级政府的人才服务机构移交。
2、人才服务机构按照接收辞职和被辞退人员档案标准严格审查档案内容,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
3、经审查无误的档案,由接收单位与转出单位履行交接手续,接收单位在《转递档案通知单回执》上签名并加盖印章,将回执退回转出单位。
4、辞职或被辞退人员原所在单位,要与辞职或被辞退本人一起,与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并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
5、辞职和被辞退人员重新就业或自谋职业,其档案需要转出时,按流动人员档案转出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二、辞退员工档案材料包括哪些?
辞职和被辞退人员档案材料,除了要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材料:
1、辞职人员档案中应有本人《辞职申请表》和所在单位或任免机关的批准文件等辞职手续;
2、被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档案中应有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作出的辞退决定(本人签字或辞退决定与本人见面的说明)、《辞退费发放证明》等辞退手续;
3、被单位机关辞退的公务员档案中应有《辞退公务员审批表》和任免机关作出的辞退决定(本人签字或辞退决定与本人见面的说明)、《辞退费发放证明》等辞退手续。
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辞退劳动者的,在支付经济补偿金之后,仍然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为劳动者办理劳动档案的转移手续,其中还包括社会保险的转移以及个人档案的转移,在办理的同时还要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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