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并不属于加工承揽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合同是对施工内容进行的具体约定,而承揽人合同仅是对承揽人完成某项工作后获得报酬的约定,二者有所不同。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合同是否属于加工承揽合同的问题,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安全文明施工合同是加工承揽合同吗
1、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不是加工承揽合同,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等内容,属于一种特殊的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承揽人是否可以将辅助工作转交给第三人
1、根据民法典规定,承揽人可以将辅助工作转交给第三人,但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三条
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存在不同之处,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成果,最终从定作人处获得报酬的合同,而安全文明施工合同是对工程施工进行具体要求的合同,二者性质不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知芒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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