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在现代社会当中随着经济发展趋势越来越趋向于联合化以及全球化。越来越多的公司企业或者个人选择与他人合作通过签订联营合同来共同经营相应的经济项目,那么联营合同的主体如何认定?知芒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联营合同的主体认定
实行独立核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以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企业法人或者事业法人联营的都可以成为联营合同的主体。
相关法律知识
《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第三条 (一)联营合同的主体应当是实行独立核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以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企业法人或者事业法人联营的,也可以成为联营合同的主体。
(二)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条件的,未经法人授权,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联营合同;擅自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联营合同且未经法人追认的,应当确认无效。
党政机关和隶属党政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军事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科协和各种协会、学会等,不能成为联营合同的主体。
可以看到对于大部分具有独立法律地位,承担完全法律权利义务的主体都是可以成为联营合同主体的,也就是说,社会上大部分公民或者事业单位法人主体只要承诺遵守合同约定都可以签订联营合同,而如果签订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可以联系律师。知芒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4291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