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的时候,是要注意合同效力问题的,而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当事人是不能随意解除合同的,违法解除合同的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解除合同通知书异议期间是怎样的?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解除合同通知书异议期间是多久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依据我国《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当事人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后,如果对合同解除有异议的,应该收到通知书三个月内提出异议。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对于依照合同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可以抵销的到期债权,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约定有效。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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