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觉得婚姻中另一半的行为伤害到了自己,于是就向法院起诉离婚。在起诉离婚申请受理了之后,原告想要获得法院判离,在庭上的表现是非常的重要,很多人也希望法院能够直接判自己离婚而不是不判离。知芒网小编给出下面意见。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起诉离婚的时候原告如果非常担心庭上答辩的问题,担心自己在庭上说不好而影响到离婚判决的结果,建议可以找个律师来帮助自己。对于起诉离婚直接判离婚的相关规定跟起诉离婚的具体要求是什么,可以来知芒网找律师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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