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履行债务是要实施担保的,比如将自身的房产作为抵押,一般来说是要去办理抵押登记才可以的,面对这样的情况,可以那么在民法典中抵押合同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呢?下面就由知芒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民法典中抵押合同能申请强制执行吗
民法典规定,抵押合同不能同时赋予强制执行的,债务人不偿还债务后,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行使抵押权,协商不成向法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抵押合同不能同时赋予强制执行的,债务人不偿还债务后,作为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行使抵押权,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诉讼。那么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知芒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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