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需要通过一些证据来进行举证,这样更加有利于法院做出正确的判决。但是也有很多情况不需要进行举证,对于这点法律上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下面知芒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案可以上诉吗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后可以判离,也可以维持一审判决。如果上诉后维持一审判离的决定,当事人即使不服,也不得再次申诉。如果经上诉审理后对财产分割的判决仍不服,可在判决生效后申诉,提起再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比较常见的情况。通过这方面的了解诉讼当事人可以更好的来进行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一些离婚相关的常识大家也需要了解清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知芒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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