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担保的时候,我们往往会签订一份担保合同来保障各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在一般的合同都是打印的,但在有些情况下,我们可能也会手写担保合同来进行签订,那么《民法典》中手写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呢?下面将由知芒网的小编为您解答这一相关问题。
一、《民法典》中手写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担保合同并没有要求必须要书面打印、手写或是其他方式,只要满足了当事人的约定,合同的订立方式和有效要件就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哪些情形下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以上就是知芒网小编对相关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手写的担保合同只要满足了合同的订立条件和生效要件就是有效的,合同的效力与手写与否是没有直接关系的。您可以在知芒网上向专业律师进行更多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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