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现实生活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是非常多的,而将一样商品卖给多个消费者是常见的侵权行为,特别是在销售商品房的时候,而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可以要求赔偿,那么一车多卖哪方可获得车辆所有权?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车多卖谁可以获得车辆所有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一车多卖谁可以获得车辆所有权”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一车多卖的,一般由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获得车辆的所有权。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知芒网进行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4235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