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都会缴纳社保,社保是对于我们生活的保障。但是,可能我们由于换工作或者是其他的原因,可能会出现社保断交的情况。其实社保断交并不可怕,我们还可以去进行社保的补缴。接下来,知芒网小编将针对中山市社保补缴新政策的具体规定给大家详细解答。
一、中山市社保补缴新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一)申请条件
1、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与补缴个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3、省直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等原因,导至社保欠缴的,可申请社保补缴。
(二)社保补缴说明
1、如果在补缴期间有任职单位,您可通过单位进行补缴。对企业应参保未参保的,企业应提供当时的人员名册,为未参保的人员进行补缴。补缴要按照当时单位和个人应当参保的险种进行补缴,并计缴相应的利息。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补缴单位的单位成立时间。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对应险种的险种开始时间。
2、中山社保补缴需提交的资料:
(1)《中山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2)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中山市职工劳动手册》;
(3)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中山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
(4)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建议缴费单位经办人可联系所属区主管地税机关进一步咨询了解具体补缴手续。或可拨打12333进行人工咨询,由工作人员了解您的所属区后为您作出指引。
二、中山社保补缴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后,由社保经办人员对补缴资料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2、补缴申请受理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缴手续,用人单位可在手续完成后,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资料发放窗口领取退回资料。《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知芒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了中山市社保补缴的申请条件,以及社保补缴的相关说明和办理流程。首先,社保补缴必须得由相应工作的用人单位来进行申请社保补交,还需要提供社保补缴申请表等等资料,有条件才能够进行社保补缴的办理。知芒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如您遇到社保缴纳/医保报销等问题,建议您可以直接到咨询当地社保局工作人员,或者拨打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电话12333。如您遇到其他社保类法律问题,可以向知芒网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一对一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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