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如今的国内期货市场上,居间人数以万计,其生存环境却日趋恶劣。近两年来,期货公司手续费收入增长近乎停滞,而居间人的收入主要在于其客户所贡献的交易手续费。期货居间人有风险吗?若有,又会存在哪些风险?知芒网小编将为您介绍。
期货市场中,当居间人有风险吗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居间人应当就订立合同的重要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不存在这样的情况,居间人不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期货居间人在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主要分为三类:
1、法律上的困境。机构居间人尚缺乏明朗的法律支持。虽然司法解释中提到居间人可以是法人,但没有明确非法人机构居间人是否可以存在(如合伙企业),是否所有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都可以从事期货居间,以及机构居间人是否必须为专门从事居间业务的机构等。因此,期货公司在与机构居间人进行合作时存在着一定的顾虑。
2、财务及纳税环节的困惑。如果机构充当居间人,佣金自然应当直接汇到机构居间人账户中,但期货公司不能确定该笔费用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以及在税务方面是否可以税前列支,机构居间人的居间收入的财务及纳税方面也无相关规定。
3、机构居间人自身的问题。首先,机构居间人的规模较小(如咨询类司的注册资本通常较低),抗风险能力也较弱。其次,很多从事期货居间业务的机构专业程度不高,从事居间业务的工作人员不具备期货从业资格,开户后的服务质量还有待提高。再次,缺少规范的监管模式及制度安排,容易产生全权委托或向客户承诺盈利等问题。
以上就是知芒网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于期货居间人的风险的内容及其相关法律知识。从国际市场的情况来看,期货居间人这一职业仍有其存在的理由,可以肯定的是,大浪淘沙后,只有“真金”能被市场留下。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知芒网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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