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上面列举的只是合同的一般条款,您可以参照它来签订合同,不同的合同有着不同的内容,在民法典分则部分有对各种合同条款的详细介绍。除了这些,只要不违法,您就可以按照您的需要,自由约定各种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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