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陈-伟律师手机:13715219058)
劳动者咨询:我没有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机器,导致机器损坏,单位花了一笔钱才把机器修好,这种情况单位可以要求我全额赔偿吗?赔偿金能否从工资中扣除?
深圳陈-伟律师解答: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四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因员工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可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不能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全额赔偿经济损失。如果赔偿金额以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支付,单位每月扣除的金额不能超过你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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