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法典》,借款合同的利息支付时间按照以下原则办理:
一、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二、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
(1)可以协议补充;
(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按照上述两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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