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营合同纠纷应当提供下列证据:联营合同原本,变更、解除、附协议等合同文本,联营企业营业执照、申请登记表,银行资信证明,联营各方企业名称、注册资金、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及出资期限,联营生产、销售的有关财务凭证,利润平衡表、资产登记表、资产折旧比例、盈亏分类帐。农村乡镇企业承包合同纠纷应当提供承包合同,变更、解除、转让、转包等合同文本,承包标的、指标、分配方式、奖惩规定,财务帐目材料。
提供证据,必须注明提供人单位名称、时间、提交的复制品完整,复印件清楚,模糊缺角的不得提供;对复印件必须注明“已与原件核对无异”,提交的外文书证,必须附送中文译本。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4186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