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划拨土地可以买卖吗(划拨土地过户收费标准)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法外狂徒看到,优惠更多

国有土地取得的方式可以分为出让、划拨、转让几种形式。其中出让又可分为招标、拍卖、协议几种方式。我国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施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是转让划拨土地上的房地产时,应当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了符合一定条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是要经过批准。实践中,划拨土地转让合同的效力,转让后出让手续的办理,执行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置,这些问题均容易产生较大的理解分歧,本文对此予以梳理。

一、关于划拨土地转让的相关规定

1、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需要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系对转让划拨土地上房地产作出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则直接针对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作出了相关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

2005年8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4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4次会议通过)第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上述司法解释于2020年进行了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将“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条文进行了删除。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后是否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但应当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土地收益的缴纳和处理的办法按照国务院规定办理。

(一)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的土地用于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项目的;

(二)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

(三)按照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出售公有住宅的;

(四)同一宗土地上部分房屋转让而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转让的;

(五)转让的房地产暂时难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的;

(六)根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不宜出让的;

(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暂时无法或不需要采取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的其他情形。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土地收益或作其他处理的,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注明。

从以上规定的内容可以看出,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存在受让方需要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和不需要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两种情况。

这一点,在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中也有所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并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

第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将该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划拨给受让方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的《最高人民法院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指出,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之间的转让合同在受让方与政府部门办理出让土地手续,实际上是政府将划拨土地使用权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手中收回,再出让给受转让人: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同意政府收回其划拨土地的使用权,政府要给予一定的补偿,由于政府收回土地的行为源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需支付给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相应的价款,此笔款项可视为对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被收回的补偿,只是给予补偿的主体是受让方,而不是政府。

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直接将该土地使用权划拨给受让方使用的,受让方已不是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手中获取转让的土地,而是由政府主管部门将划拨土地使用权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手中收回,再划拨给另外的人使用。此种情况下,应当认定当事人之间的转让行为有效,只是合同的性质不再是转让,而是对转让人丧失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因此,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

三、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的效力

关于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未经人民政府批准,转让合同的效力,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未经批准的转让合同是无效的。第二种观点是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未经批准会导致履行不能。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是,首先,在2005年8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了“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将“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条文进行了删除。现在并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直接规定未经批准转让是无效的。

其次,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对应的是“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该条司法解释意味着,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才会导致合同无效;而如果是“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即便是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的,也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四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四十五条均不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申字第244号民事裁定书即认定:“诉争房产的土地以划拨方式取得,鞍山供销城取得了诉争房产的所有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该类房产转让时应当报批,没有批准是否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取决于该规定是否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四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四十五条均不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没有报批不必然导致转让协议无效。”

四、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执行

实践中,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是否能直接强制执行处理划拨土地使用权而不需经政府审批同意?

对此,最高院有一个裁定涉及此问题,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骑集团)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高院)(2008)鲁执异字第37-1号裁定书,向最高院申请复议。此案即涉及此问题,最高院在(2011)执复字第1号案件中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四十五条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的规定,是对企业自主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限制,并未限制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且本案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依法为本案债权设定抵押的,该抵押担保已经山东高院(2006)鲁民二初字第66号和本院(2007)民二终字第141号民事判决确认合法有效,并明确债权人对该土地使用权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折价抵偿给抵押权人问题的批复》中亦明确,在依法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担保纠纷案件中,可以通过拍卖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变现。故轻骑集团认为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事先经政府审批同意的复议理由不能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复议申请人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的异议。

此裁定,对法院执行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需事先经过政府审批同意的意见不予支持。但是实践中,通过研究相关案例发现,许多法院在处置时需要跟相关部门沟通协商。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请示的答复》【[2005]执他字第15号】中,最高院认为“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宿中法执字第130-1号民事裁定书所处置的财产虽然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但事先已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事后砀山县土地主管部门又予以认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国家土地局[1997]国土函字第96号《对最高人民法院法经[1997]18号函的复函》精神。因此,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述民事裁定并无不当。但是在具体工作中应严格程序,注意及时同相关部门沟通协商。”

《国家土地管理局对最高人民法院法经(1997)18号函的复函》(国土函字[1997]第96号)中也指出:“四、对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由于不属于当事人的自有财产,不能作为当事人财产进行裁定。但在裁定转移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涉及有关土地使用权时,在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裁定随地上物同时转移。凡属于裁定中改变土地用途及使用条件的,需征得土地管理部门同意;补交出让金的,应在裁定中明确,经办理出让手续。方可取得土地使用权。”

这在一些案例中也得到了体现,例如,申请执行人南京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宿迁市宿豫区对外贸易公司债权一案的执行裁定书【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宁执恢字第27-1号】认为,“申请执行人享有的债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但债权的实现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债务的能力。本案中,本院查封被执行人外贸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为国有划拨土地,宿迁市国土资源局不同意本院进行分割处理,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故本次执行程序应予以终结。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或查封的财产具备处置条件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huangxiangnia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法外狂徒,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418122.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5年12月1日 22:55:59
下一篇 2025年12月1日 22:56:01

相关推荐

  • 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行政案件管辖权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 (二)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三)重大涉…

    2026年8月26日
    000
  • 4月1日婚姻法新规(婚姻法新规定3月1日起)

    新婚姻法离婚新规 离婚新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具体对离婚作出了以下新规定: 1、新增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若一方对离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 2、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增加了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可以给其…

    2026年8月26日
    100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a)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使用范围 【法律分析】 女职工其实也就是女性职工,只要是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其他条件的女性都可以成为单位的职工。女职工在劳动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身体原因而遇到各种的问题、困难,严重的还会损害其合法利益,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女职工的保护。职工特殊保护又称为女职工在劳动方面的特殊保护,…

    2026年8月26日
    200
  •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

    发明专利申报流程是怎样 发明专利申报流程是:1、申请,应当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2、初步审查,一般期限为十八个月;3、实质审查,一般期限为三年;4、核准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2026年8月26日
    000
  • 休假申请书(休假申请书_范文完整版)

    职工休假申请书怎么写 休假申请书内容包括:劳动者加班信息;请假日期、时长;请假理由;其他。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2026年8月26日
    100
  • 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的人(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的人有哪些)

    2021年上将判死刑立即执行是谁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2021年上将判死刑立即执行是周干民。根据2021年央视的报道可知,上将周干民因犯故意杀人罪,在2021年8月22日被军事法庭判处了死刑。 死刑犯被判“立即执行”,那么他还能活多久?是立地枪决吗?死刑的结果来自审判,审判有初审,有诉的,还需要二…

    2026年8月26日
    300
  • 监督权(监督权包括哪些)

    如何行使监督权 人民监督员可以依法监督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应当依法独立发表监督意见。检察院应当认真听取并记录在案。对于公民来说,公民也有基本的监督权,公民对于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司法机关还有立法机关,都有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正确行使监督权的方式有: 1、通过信访举报制度行使监督。 2、…

    2026年8月26日
    000
  • 会计法规(会计法规体系的三个层次)

    会计行政法规有哪些? 会计行政法规包括《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法规。 拓展资料: 其中,《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主要规定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编制和对外提供的要求、法律责任等条文。 它是对《会计法》中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的细化;《总会计师条例》主要是对单位总会计师的职责、权…

    2026年8月26日
    000
  • 诈骗罪量刑标准金额(诈骗罪量刑数额标准)

    诈骗金额的量刑标准 诈骗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诈骗罪,其量刑标准如下: (一)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 管制 、单处 罚金 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

    2026年8月26日
    000
  • 土地出让方式(土地出让方式包括划拨吗?)

    土地出让有哪几种方式? 土地出让的方式有挂牌、协议出让、招标和拍卖四种。土地出让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

    2026年8月26日
    000
  • 建筑工程等级(建筑工程等级三级是什么意思)

    工程等级如何划分?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

    2026年8月26日
    000
  • 苏州市机动车违章查询(苏州市机动车违章查询官网)

    怎样在网上查询苏州市机动车违章记录? 在网上查询苏州交通违章记录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直接百度搜索关键词【苏州交通违章】,在百度搜索结果页即可直接输入所对应的城市、车牌号码和车架号等信息,再点击结果查询即可进行违章查询。 二、登录苏州交通违章查询官网,选择机动车查询,在弹出页输入所对应的城市、车牌…

    2026年8月26日
    000
  • 增值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增值税是什么意思 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属于对行为征收,增值税是国家财政最重要的来源,增值税的征收对象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税率有不同的类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

    2026年8月26日
    100
  • 电商法实施(电商法实施后,代购该何去何从)

    【曼德企服】电子商务法实施对微商和代购有什么影响? 2018年9月28日,一架从韩国飞往上海的班机在上海浦东T2航站楼降落,旅客们提着大大小小的行李箱走下飞机,却在海关处被拦了下来?? 根据海关要求,该航班所有乘客必须开箱检查,这突如其来的要求让在场的人全都傻了眼,要知道,他们大多是常年乘坐此航班赚…

    2026年8月26日
    000
  • 驾驶证扣分什么时候清零(驾驶证扣分什么时候清零2020新交规)

    驾驶证什么时候分数清零 【法律分析】 驾驶证的扣分一般会在下个周期开始后清零。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在下个记分周期予以清除。记分周期是一年,从初次领取驾驶证开始计算。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2026年8月26日
    000
  • 起诉意见书(起诉意见书没有提到的名字是不是就没事了)

    名词解释起诉意见书 你好, 起诉意见书,是侦查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公诉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定义) 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

    2026年8月26日
    200
  • 现在火车票预订提前多少天(现在火车票预订提前多少天取票)

    火车票提前几天售票啊 你可以在火车上上厕所。目前所有火车、动车、特快列车、特快列车都设有厕所,厕所内设有真空小便池。排泄物集中在车下的污物箱里,再由专门的吸污车吸走,在终点站集中处理。“集便”厕所是利用巨大的真空吸力,将粪便和臭气吸入车厢底部的“粪箱”。因为不是直接上轨道,动车高铁到站后也可以。而旧…

    2026年8月26日
    000
  • 续签合同申请书(煤矿工人续签合同申请书)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1 尊敬的学校领导: XXX,男,生于xx年11月26日,现在学校办…

    2026年8月26日
    0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修订版)

    精神卫生法保护性约束的条件 了解精神卫生法的实施对精神科护理实施保护性约束的影响。方法:根据电子病历,保护性约束观察记录,值班护士长查房记录等,对精神卫生法实施前后,精神科临床护理实施保护性约束的情况进行回顾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保护性约束的使用率,约束的平均频次,约束的平均时长,将调查结果进行比较。…

    2026年8月26日
    000
  • 网络犯罪案例(网络犯罪案例2021)

    青少年因为网络游戏而犯罪的案例 网瘾少年锤杀奶奶犯下忤逆血案 一名19岁的少年为了要钱上网,不惜用铁锤砸死把他一手抚养成人的奶奶,并在奶奶没有了呼吸之后若无其事拿着钱去上网。12月19日,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王金,这起因沉迷网络引发的忤逆惨案令世人震惊,敲响了农村青…

    2026年8月26日
    1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