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涉外法律业务包括涉外诉讼、涉外仲裁和涉外非讼法律服务。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之间约定了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提交涉外仲裁机构或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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