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我们国家这几年来不断的发展和前进,国内很多地方也在努力的建设之中,于是在很多地方都在当地人民政府制定出合理的政策之后,推动了当地实施一些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等建设工程,开展这些工程也是每个地区在发展建设的过程中的必经之路,但是在这些工程实施的过程中,有一部分没有过户的房屋也在拆迁的范围之内,等待着拆迁,那么这种类型的房屋在拆迁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呢?
根据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中的详细规定来看,可以知道的是,被拆迁房屋还没有过户的情况下,从相关法律上来讲,这个被拆迁的房屋所有人仍然是卖家,而当事人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被拆迁人,而拆迁方是会与卖方签订相关的拆迁协议,并且商量相关的事宜,而当事人是否能够得到补偿也是需要分情况来进行判断的,一般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当双方的买卖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在这种情况下,卖方是有义务协助继续办理过户手续,因未过户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买方可以依据拆迁补偿标准来计算确定自己实际的经济损失,并且依法要求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当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在这情况下,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只能依据买卖合同无效来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的来说,被拆迁房屋没有过户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分别来进行处理。被拆迁人若是在自家房屋拆迁的过程中,遇到了不合理的情况,可以及时的联系律师来协助自己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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