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管理人有经人民法院许可聘用必要工作人员的权利,充分发挥管理人根据破产案件的具体情况所作出的专业选择、判断作用,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原意。管理人行使聘用必要工作人员的权利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七条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
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管理人辞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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