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职工视同工伤的情况,公司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下赔偿: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津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但退伍工人旧伤复发的,公司不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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