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一、那刑事拘留最多多少天?刑事拘留一般拘留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
一、那刑事拘留最多多少天?
刑事拘留一般拘留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后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前后共计三十七天。如果检察机关批准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拘留期限结束,接下来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不再是拘留。如果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的是否予以逮捕的审查,决定不批准逮捕时,公安机关在接到检察院作出的不予逮捕的通知后,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释放犯罪嫌疑人的执行情况及时通报给检察机关。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并且案件也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时,公司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或监视居住。
二、逮捕、侦查的期限是多久
一般2个月,最长7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六十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综上所述,刑事拘留一般最长就是三十七天,且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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