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在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的时候可以先参考下其他的解除协议内容,那么,劳务派遣合同解除协议可以怎么写?解除劳务派遣合同要注意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知芒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务派遣合同解除协议
甲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集团
经双方平等协商,就终止2012年1月23日签订的《劳务派遣服务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2013年2月1日起双方终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甲方劳务派遣服务期限至2014年3月31日。
(二)甲方自2014年4月1日起解除与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该部分劳务人员由乙方整体接收安排工作,建立劳动关系。
(三)甲方因终止双方合作协议而解除与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的,乙方承担该部分与乙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的经济补偿金;
(四)乙方应将2014年3月31日前劳务人员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劳务管理费在本协议签订后7日内支付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按实将员工的社保费补缴至2014年3月31日,从4月1日起由乙方与其建立社保关系。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二、解除劳务派遣合同要注意什么
用工单位可以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及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构成的是,而非劳动合同关系。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可见,用工单位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只能是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纪违法,这样劳务派遣单位就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将派遣关系中三方关系的解除情形纳入规定之中,有利于解除劳务派遣合同情形的法定化、规范化,有利于关系的理清及争议的处理,有利于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
三、劳务派遣合同的主体是谁
劳务派遣合同的主体是,劳务派遣的单位与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即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而劳务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即劳务派遣的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以上就是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劳务派遣合同解除协议的相关知识,一般认为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构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您可以参考上文的范本撰写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知芒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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