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筹备中的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由负责其筹备的发起人与其他民事法律主体签订民事合同,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
一旦公司成立,发起人在筹备过程中的行为即被追认为公司的行为,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也可以发起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盖章,由发起人承担债务,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由公司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公司的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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