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劳动合同能修改,但必须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属于以下情形之一,劳动合同无效:
1、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2、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变更劳动合同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属于以上情形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属于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变更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双倍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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