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工伤赔偿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4、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5、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职工身份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7、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工伤职工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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