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劳动者是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的,凭身份证、代理人凭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查阅公司劳动仲裁记录。
对案卷正卷材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依法查阅、复制。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案卷查阅制度。对案卷正卷材料,应当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依法查阅、复制。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四条
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十年;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保存期满后的案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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