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棚户区改造,依照《国务院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进行改造的意见》的法律规定,棚改主要内容包括,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国有经济林区棚户区改造。一方面,棚改的出现,是为了可以改善生活困难学生家庭的住房条件。正是我们因为此种原因,对于棚改项目来说,在审批、资金管理支持发展等方面,都有着非常多的优惠。另一方面,也是有着具体的限制,对于棚改来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中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合理科学界定一个城市棚改范围。棚改不允许以棚改的名义进行商业研究开发,具有重要政策性和公益性。
集体土地的棚改往往是棚户区改造的主要方式,今天我们就来聊一下棚户区改造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棚户区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通常参考“土地管理法”,“土地的人但因棚户区内集体土地改造,多发生于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地区,因此具体的情况,我们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一方面,对于征收耕地的补偿,包括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另一方面,棚户区改造还应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费,若涉及到非住宅的房屋。
棚户区集体土地的补偿方式主要是:第一种就是货币补偿: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应参照周边市场价进行补偿,若房屋已纳入到城市规划区内的。第二种就是迁建安置以及产权置换:选择房产置换的,最低按一平米安置一平米,必须是相同地段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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