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法》中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是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募集设立的话,发起人可以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剩下的这部分股份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也可以向特定的对象募集注册资本,设立方式不同,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也不一样。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哪些
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
2、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3、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4、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1、《公司法》第八十一条【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2、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来讲,可以在法定范围内自行选择设立方式,如果是发起设立,公司的股本总额是由全体发起人协商确定的。注册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的一些其他政策,可以到当地的工商局咨询。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知芒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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