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8月2日18时许,田某驾驶小轿车沿关中环线行驶至某村附近时,骑摩托车的张某从小路驶入关中环线时与田某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田某对这起事故负次要责任,张某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事后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田某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60000元。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准备什么证据呢?
律师认为:
1、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根据查明的事实,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分析,并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违章行为的作用力大小进行比较,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分为无法认定、同等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全部责任、无责任六种。该认定书在交警队调解、以及诉讼中都非常重要。
2、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票据
3、伤残鉴定书
4、车损、物损鉴定
5、其他证据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401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