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应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来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应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如果申请中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则应在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通知工作人员及其所在的机关事业单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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