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停薪留职是指对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停止发放薪资,但可以允许保留其职位。该职工可以离开企业,去从事个体经营等合法的活动。对该类职工的具体处理办法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来确定。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第一条
停薪留职的职工,是指国营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对区、县以上所管集体企业的富余职工如何办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条
被判处管制、缓刑、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以及受留用察看处分的人员,不能停薪留职;受到一般行政处分的人员,可以停薪留职。
第三条
关、停的国营企业职工,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统筹安排。一时安排有困难、职工本人又要求停薪留职的,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也可以停薪留职。
第四条
对要求停薪留职到集体企业工作的职工,应尽量通过调动工作的办法解决。调动确有困难的,可以办理停薪留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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