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劳动法》并无暑假工的法律概念。暑假工是否受《劳动法》保护根据暑假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确定。实践中暑假工一般多为未成年或者大学未毕业的学生。
《劳动法》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如果用人单位雇佣的暑假工属于不满16岁的未成年,其雇佣行为违法,可能会被予以行政处罚。但是雇佣16岁以上未成年工是合法的。
用人单位雇佣16岁以上未成年工的,需要提供相应的保护措施,且不得安排其从事矿山井下等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和对未成年工身体健康特别有害的工作。
暑假工工作期限一般不长,但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拖欠暑假工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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