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地税收费:城建税:(开出的发票金额 X 3%)X 5%;教育附加费:(开出的发票金额 X 3%)X 3%;地方教育附加费:(开出的发票金额 X 3%)X 1%2;对于小规模工业企业地税收费:城建税(市区7%、县城5%,其他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1%;关于地税怎么收费的问题,下面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地税怎么收费
1、一般地税收费:城建税:(开出的发票金额 X 3%)X 5%;教育附加费:(开出的发票金额 X 3%)X 3%;地方教育附加费:(开出的发票金额 X 3%)X 1%2;对于小规模工业企业地税收费:城建税(市区7%、县城5%,其他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1%;所得税是定额税: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2、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五条,考核办法:
(一)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本办法规定负责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进行考核,具体由地方税务司组织实施;
(二)按考核内容确定的基础分,所有考核项目中的减分,是指在该项目的基础分上减分,根据日常考核和抽查考核的结果,在基础分上进行加减后计算出各项考核内容累计得分结果。
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是什么样的
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所得税是定额税: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知芒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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