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表见代理的法律效果怎么写,最高院表见代理司法解释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七章代理,第三节代理终止,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本条是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

(续中)

(四)表见代理的不同类型对判断相对人合理信赖的影响。

根据各种表见代理类型和普通有权代理的远近进行排序∶(1)超越代理权的表见代理;(2)代理权消灭后的表见代理;(3)代理权授予表示的表见代理。学理上将第(1)、(2)种合称为“代理权存续型的表见代理”,将第(3)种称为“授权表见型的表见代理”。

“代理权存续型的表见代理”和普通有权代理的距离更近,更容易被认定为表见代理。因为无权代理人拥有或者曾经拥有代理权,而且无权代理人是被代理人自己选任的,被代理人自己处在防止风险的更有利的地位。

“授权表见型的表见代理”和普通有权代理的距离相对较远,因为被代理人未曾授予过无权代理人代理权,同时被代理人和无权代理人之间很多时候没有任何先前的关联。如果无权代理人拥有代理权的表象不在被代理人的风险控制范围之内,表见代理当然不能构成。

有学者认为,应该将“授权表见型的表见代理”进一步区分为故意和过失。如果被代理人存在故意,那么保护的平衡应该向相对人大幅倾斜,只有在相对人也存在恶意的情况下,才不构成表见代理。

例如,被代理人明知无权代理人以其名义和相对人进行法律行为,不作反对表示的;或者被代理人以通知的方式告知特定相对人其授予代理权的事实,但是实际上没有授予代理权。

(五)关于表见代理的法律效力。

根据本条规定,表见代理一旦成立,代理行为有效。但是以下问题仍然需要进一步阐明。

(1)代理行为有效,只是表明无权代理人的代理权不再存在瑕疵。但是代理人和相对人的具体法律行为的法律效力仍然要单独判断,如果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原因,被代理人仍然无须承受该法律行为的后果。

(2)相对人是否可以选择适用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本质上属于无权代理,在起诉时,相对人当然可以选择诉因。因为表见代理最终是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无权代理是由无权代理人承担,两者的资信可能存在差异。同时在无权代理场合,即使相对人存在一般过失,仍然可以向无权代理人主张损害赔偿;但是在表见代理中,相对人有过失的,则不构成表见代理。

如果相对人选择适用表见代理,法院已经判决表见代理成立。此时相对人没有再主张无权代理的可能,因为生效判决已经确认无权代理人的行为属于有权代理。

如果相对人选择适用无权代理,法院已经判决无权代理人对相对人承担履行或者损害赔偿的责任。即使因无权代理人的资信问题,相对人的权利最终不能实现,相对人也不能再主张表见代理。因为生效判决已经确认无权代理人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不再有转变为有权代理的可能。

如果相对人选择适用无权代理,无权代理人能否主张构成表见代理?有学者认为,此时人民法院应该将被代理人列为被告型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证明构成表见代理后,进而请求法院直接判令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其实,这种理解有误。如果相对人选择适用无权代理,那么无权代理人只能通过证明自己属于有权代理进行抗辩,而不能通过证明相对人对自己的无权代理行为合理信赖为有权代理进行抗辩。如果抗辩成立,被代理人承担的是有权代理的责任,而不是表见代理的责任。因为表见代理制度的目的是保护无过失的相对人,而不是代理人,相对人不提起表见代理之诉的,无权代理人不得主动提起。

被代理人在承担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以后,如果有损失的,可以向代理人进行追偿。请求权基础或者存在于双方的基础关系,或者存在于侵权法。但是仍然要以代理人存在过失为前提。尽管表见代理在本质上属于无权代理,代理人无权代理的事实本身即可推定代理人有过错,但是代理人仍然可以证明自己对无权代理行为无过失而免责。

四、举证责任分配

司法实务中,相对人直接主张表见代理的比较少见,相对人一般首先通过主张有权代理让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此时,相对人应当证明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代理人明确地以自己的名义和相对人进行的法律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自己和代理人的意思表示已经达成一致、代理人拥有代理权的客观外部表征。

被代理人抗辩的,可以对上述三项事实进行反证。如果被代理人能够证明代理人属于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应当证明自己对代理人拥有代理权的外部表征产生了信赖,被代理人则应当证明相对人不构成合理信赖的事实。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认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不适用善意推定的方法,相对人实际负担着证明信赖行为人有代理权且信赖是有理由的举证责任。

这种观点未尽合理,表见代理中相对人的合理信赖和善意取得中相对人的合理信赖没有本质差别,无论是对相对人合理信赖的主观要件采善意说,还是采过失说,相对人都只对自己信赖代理权的外部表征承担举证责任,被代理人则需证明相对人的信赖存在过失。

五、其他问题

尽管本条将《民法总则(草案)》(三审稿)中的但书条款删除,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该但书条款一直是法官判断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的主要类型,因此仍然应该在解释论上予以充分注意。

(1)行为人伪造他人的公章、合同书或者授权委托书等不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1998)7号”第五条规定:“行为人盗窃、盗用单位的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私刻单位的公章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构成犯罪的,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09〕40号” “四、正确把握法律构成要件,稳妥认定表见代理行为”中指出,人民法院在判断合同相对人主观上是否属于善意且无过失时,应当充分考虑是否盖有相关印章及印章真伪。

上述司法解释符合举轻明重的原理,因为在印章被盗或遗失的场合,印章本身是真的;在伪造的场合,印章本身是假的。如果前者不构成表见代理,那么后者更不应该成立表见代理。

但是上述例外仍然有再例外的可能性存在。例如,法人的工作人员伪造法人公章,在法人的住所或者工作场所和善意的相对人签订合同,此时不能一概认定不成立表见代理。因为法人对其工作人员的风险防范处在更加有利的地位。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定在伪造公章的场合,表见代理仍然成立。

此外,实务中还存在一个法人刻制数个公章的情况,此时不能认定这些公章系伪造,因为法人以自己意思而刻制的数个公章,均有用来确认自己的书面意思表示的意图,因此这些公章都属于真公章。在伪造合同书或者授权委托书的场合,一般需要加盖被代理人的公章,如果公章系盗用,则属于《民法总则(草案)》(三审稿)第一百七十六条的但书第二项的问题。

(2)被代理人的公章、合同书或者授权委托书等遗失、被盗,或者与行为人特定的职务关系已经终止等不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

上述例外仍然有再例外的可能性存在。例如,法人的工作人员盗用法人的公章,在法人的住所或者工作场所和善意的相对人签订合同,表见代理更有可能成立。因为与伪造公章相比,盗用的授权表象程度更高,因为公章本身是真的。而且对于公章的管理风险,被代理人显然比善意的相对人处在更有利的地位。

如果公章是被借用的,和遗失、被盗是非基于被代理人意志的丧失占有不同,此时是基于被代理人意志的移转占有,而且借用公章本身就具有授予代理权的意图和外观,构成表见代理的可能性更大。同时,在出现被代理人的公章、合同书或者授权委托书等遗失、被盗等情形以后,被代理人应当以合理的方式公告或者通知,相对人应当知悉的不构成表见代理。

(全文完)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94627.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11日 01:47:55
下一篇 2025年2月11日 01:48:12

相关推荐

  • 行纪合同是间接代理吗

    问题解答: 行纪合同不是间接代理。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委托代理中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5日
    400
  • 对已履行的赔偿协议可以反悔吗

    问题解答: 对已履行的赔偿协议一般不可以反悔。依法成立的赔偿协议一经签字确认即产生法律效力,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存在欺诈、胁迫、显示公平等情形,否则不可临时反悔。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5日
    400
  • 合同丢失合同是否还生效

    问题解答: 合同丢失合同还生效,注明作废的除外。合同丢失后依旧生效,合同丢失不是合同失效的条件。双方可以协商对合同进行复印,或者是重新签订合同进行签字盖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5日
    900
  • 单方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解答: 单方解除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符合法定解除情形的除外。合同成立之后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需要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单方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5日
    400
  • 恶意磋商又不签合同需要承担责任吗

    问题解答: 恶意磋商又不签合同需要承担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违背的,一般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进行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5日
    300
  • 分公司签署合同有效吗

    问题解答: 分公司签署合同有效。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可以加盖总公司的公章,可以加盖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是为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无需事事过问总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5日
    800
  • 个人和公司可以签订居间合同吗

    问题解答: 个人和公司可以签订居间合同,写明委托人的身份信息、中介的机构信息;标的物的基本信息;标的物的价格与中介服务的价格;中介服务项目的名称、内容、要求和标准;违约责任与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5日
    500
  • 交了房屋定金的能否解除合同

    问题解答: 交了房屋定金一般情况下不能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一致解约的除外。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一方违约应以定金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5日
    700
  • 合同诈骗报警警察会管吗

    问题解答: 合同诈骗报警警察会管。因合同诈骗遭受经济财产损失且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的,需要向派出所或公安局报案,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5日
    700
  • 合同解除权应该怎么行使呢?

    问题解答: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如下: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催告、通知对方当事人进行解约,自通知到达时依法解除,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5日
    500
  • 八岁以上未成年人与他人签订委托合同有效还是无效

    问题解答: 八岁以上未成年人与他人签订委托合同可以有效。八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一般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委托合同应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或同意,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5日
    400
  • 买卖合同纠纷有诉讼时效的吗

    问题解答: 买卖合同纠纷有诉讼时效,时效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3年,特殊情况经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决定适当延长,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5日
    400
  • 合同违约金超过多少是不合法的呢

    问题解答: 合同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是不合法的。合同违约应该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进行赔偿,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5日
    300
  • 借款合同的意思是什么

    问题解答: 借款合同的意思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约定有偿借款的,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5日
    400
  • 房产买卖合同具体怎样才会有效

    问题解答: 有效的房产买卖合同要求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房产买卖合同格式合法、符合规定的标准;房产买卖合同内容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5日
    4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