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购一家上市公司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上市公司是对公众发行股票的,如果要收购上市公司的,需要收购上市公司的大部分股票,成为公司的最大股东,才能完成收购。那么,具体来说,如何收购一家上市公司呢?今天,知芒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何收购一家上市公司

1、发出意向并购书

由并购方向被并购方发出意向并购书是一个有用但不是法律要求的必须的步骤。发出并购意向书的意义首先在于将并购意图通知给被并购方,以了解被并购方对并购的态度。一般公司并购的完成都是善意并购,也就是经过谈判、磋商、并购双方都同意后才会有并购发生。如果被并购方不同意并购或坚决抵抗,即出现敌意收购时,并购不会发生。先发出并购意向书,投石问路,若被并购方同意并能够,就会继续向下发展,若被并购方不同意并购,就需做工作或就此止步,停止并购。这样,经由意向书的形式,一开始就明确下来,免走弯路,浪费金钱与时间。其次的意义在于意向书中将并购的主要条件已做出说明,使对方一目了然,知道该接受还是不该接受,不接受之处该如何修改,为了下一步的进展做出正式铺垫。第三点的意义在于因为有了意向书,被并购方可以直接将其提交其董事会或股东会讨论,做出决议。第四点的意义则在于被并购方能够使他正确透露给并购方的机密不至将来被外人所知,因为意向书都含有保密条款,要求无论并购成功与否,并购双方都不能将其所知的有关情况透露或公布出去。有此四点意义,并购方一般都愿意在并购之初,先发出意向书,从而形成一种惯例。

意向书的内容要简明扼要,可以比备忘录长,也可以内容广泛。意向书一般都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但其中涉及保密或禁止寻求与第三方再进行并购交易(排他性交易)方面的规定,有时被写明具有法律效力。

意向书一般包含以下条款:

1.意向书的买卖标的

(1)被购买或出卖的股份或资产;

(2)注明任何除外项目(资产或负债);

(3)不受任何担保物权的约束。

2.对价

(1)价格,或可能的价格范围,或价格基础;

(2)价格的形式,例如现金、股票、债券等;

(3)付款期限(包括留存基金的支付期限)。

3.时间表

(1)交换时间;

(2)收购完成;

(3)(必要时)合同交换与收购完成之间的安排。

4.先决条件

(1)适当谨慎程序;

(2)董事会批准文件;

(3)股东批准文件;

(4)法律要求的审批(国内与海外);

(5)税款清结;

(6)特别合同和许可。

5.担保和补偿

将要采用的一般方法。

6.限制性的保证

(1)未完成(收购);

(2)不起诉;

(3)保密。

7.雇员问题和退休金

(1)与主要行政人员的服务合同;

(2)转让价格的计算基础;

(3)继续雇用。

8.排他性交易

涉及的时限。

9.公告与保密

未经相互同意不得作出公告。

10.费用支出

各方费用自负。

11.没有法律约束力

(排他性交易与保密的规定有时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实践中也有很多企业在进行并购时,不发出并购意向书,而只是与目标公司直接接触,口头商谈,诚可谓删繁就简,一步到位。

目标公司如果属于国营企业,其产权或财产被兼并,都必须首先取得负责管理其国有财产的国有资产管理局或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书面批准同意。否则,并购不可以进行。

2、核查资料(这包括律师尽职调查的资料)

被并购方同意并购,并购方就需进一步对被并购方的情况进行核查,以进一步确定交易价与其他条件。此时并购方要核查的主要是被并购方的资产,特别是土地权属等的合法性与正确数额、债权债务情况、抵押担保情况、诉讼情况、税收情况、雇员情况、章程合同中对公司一旦被并购时其价款、抵押担保、与证券相关的权利如认股权证等的条件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等。核查这些情况时,会计师与律师在其中的作用十分重要。由于被并购方同意并购,在进行上述内容核查时,一般都会得到并并购方的认真配合。

被并购方如是国营企业,则在其同意被并购且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同意后,还必须要通过正规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资产进行评估。不评估不能出售。

集体企业、私人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等则无此要求。

3、谈判

并购双方都同意并购,且被并购方的情况已核查清楚,接下来就是比较复杂的谈判问题。

谈判主要涉及并购的形式(是收购股权,还是资产,还是整个公司),交易价格、支付方式与期限、交接时间与方式、人员的处理、有关手续的办理与配合、整个并购活动进程的安排、各方应做的工作与义务等重大问题,是对这些问题的具体细则化,也是对意向书内容的进一步具体化。具体后的问题要落实在合同条款中,形成待批准签订的合同文本。

交易价格除国营企业外,均由并购双方以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以双方同意为准。国营企业的交易价格则必须基于评估价,在此基础上确定,以达到增值或保值的要求。

支付方式一般有现金支付,以股票(股份)换股票(股份)或以股票(股份)换资产,或不付一分现金而全盘承担并购方的债权债务等方式。

支付期限有一次性付清而后接管被并购方,也有先接管被并购方而后分批支付并购款。

4、并购双方形成决议,同意并购

谈判有了结果且合同文本以拟出,这时依法就需要召开并购双方董事会,形成决议。决议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拟进行并购公司的名称;②并购的条款和条件;③关于因并购引起存续公司的公司章程的任何更改的声明;④有关并购所必须的或合适的其他条款。形成决议后,董事会还应将该决议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由股东大会予以批准。在股份公司的情况下,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可以形成决议。在私人企业中、外商投资企业的情况下,该企业董事会只要满足其他企业章程规定的要求,即可形成决议。在集体企业的情况下,则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5、签订并购合同

企业通过并购决议,同时也会授权一名代表代表企业签订并购合同。并购合同签订后,虽然交易可能要到约定的将来某个日期完成,但在所签署的合同生效之后买方即成为目标公司所有者,自此准备接管目标公司。

合同生效的要求,除合同本身内附一定的生效条件要求必须满足外,另外,在目标公司是私人企业、股份制企业的情况下,只要签署盖章,就发生法律效力;在国有小型企业的情况下,双方签署后还需经国有小型企业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方能生效。在外商投资企业的情况下,则须经原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机关批准后方能生效;在集体企业的情况下,也须取得原审批机关的批准后方能生效。

6、完成并购

并购合同生效后,并购双方要进行交换行为。并购方要向目标公司支付所定的并购费(一次或分批付清),目标公司需向并购方移交所有的财产、账表。股份证书和经过签署的将目标公司从卖方转到买方的文件将在会议上由目标公司的董事会批准以进行登记,并加盖戳记。公司的法定文件、公司注册证书、权利证书、动产的其他相关的完成文件都应转移给买方,任何可能需要的其他文件如债券委托书、公司章程细则等都应提交并予以审核。买方除照单接受目标公司的资产外,还要对目标公司的董事会和经理机构进行改组,对公司原有职工重新处理。

买方可能还需要向目标公司原有的顾客、供应商和代理商等发出正式通知,并在必要时安排合同更新事宜。

此外,买方还需到工商管理部门完成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如更换法人代表登记,变更股东登记等。

至此,整个一个企业并购行为基本完成。

7、交接和整顿

一、办理交接等法律手续

签订企业兼并协议之后,并购双方就要依据协议中的约定,履行兼并协议,办理各种交接手续,主要包括以产权交接、财务交接、管理权交接、变更登记、发布公告等事宜。

(一)产权交接

并购双方的资产移交,需要在国有资产管理局、银行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协议办理移交手续,经过验收、造册,双方签证后会计据此入帐。目标企业未了的债券、债务,按协议进行清理,并据此调整帐户,办理更换合同债据等手续。

(二)财务交接

财务交接工作主要在于,并购后双方财务会计报表应当依据并购后产生的不同的法律后果作出相应的调整。例如:如果并购后一方的主体资格消灭,则应当对被收购企业财务帐册做妥善的保管,而收购方企业的财务帐册也应当作出相应的调整。

(三)管理权的移交

管理权的移交工作是每一个并购案例必须的交接事宜,完全有赖于并购双方签订兼并协议时候就管理权的约定。如果并购后,被收购企业还照常运作,继续由原有的管理班子管理,管理权的移交工作就很简单,只要对外宣示即可;但是如果并购后要改组被收购企业原有的管理班子的话,管理权的移交工作则较为复杂。这涉及到原来管理人员的去留、新的管理成员的驻入,以及管理权的分配等诸多问题。

(四)变更登记

这项工作主要存在于并购导致一方主体资格变更的情况:续存公司应当进行变更登记,新设公司应进行注册登记,被解散的公司应进行解散登记。只有在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这些登记之后,兼并才正式有效。兼并一经登记,因兼并合同而解散的公司的一切资产和债务,都由续存公司或新设公司承担。

(五)发布并购公告

并购双方应当将兼并与收购的事实公布社会,可以在公开报刊上刊登,也可由有关机关发布,使社会各方面知道并购事实,并调整与之相关的业务。

签订企业兼并协议之后,并购双方就要依据协议中的约定,履行兼并协议,办理各种交接手续,主要包括以产权交接、财务交接、管理权交接、变更登记、发布公告等事宜。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知芒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94036.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11日 01:31:11
下一篇 2025年2月11日 01:31:28

相关推荐

  • 股东大会多久召开一次

    问题解答: 股东大会的召开一次的时间,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定期会议的,是每年召开一次;如果是临时股东大会的,则出现符合召开会议的情形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

    公司法 2025年6月5日
    500
  • 未实缴出资的股权可以继承吗

    问题解答: 未实缴出资的股权可以继承。如果公司章程无相反规定,一般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也继受其履行出资的义务,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

    公司法 2025年6月5日
    400
  • 公司偷税漏税股东责任

    问题解答: 公司偷税漏税的,股东一般不承担责任,除非股东是直接负责的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对于偷漏税行为,可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

    公司法 2025年6月5日
    600
  • 战时残害居民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

    问题解答: 战时残害居民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如下: 1、自然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六条 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公司法 2025年6月5日
    400
  • 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问题解答: 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是隐名股东是实际的出资人,但是显名股东是公司实际承认的、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的股东,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为委托投资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

    公司法 2025年6月5日
    500
  • 用别人的营业执照怎样更换为自己的

    问题解答: 用别人的营业执照不能更换为自己的,因为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公司法 2025年6月5日
    400
  • 逃税罪最多判多少年?

    问题解答: 行为人构成逃税罪的,最多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公司法 2025年6月5日
    400
  • 资本公积金是什么

    问题解答: 资本公积金是: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即由于资本原因而直接形成的公积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第…

    公司法 2025年6月5日
    500
  • 公司设立纠纷有哪些

    问题解答: 公司设立的纠纷有: 1、发起人、认股人不按规定缴纳股款的纠纷; 2、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纠纷; 3、公司未能成功设立,认股人要求还本付息的纠纷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

    公司法 2025年6月5日
    400
  • 公司倒闭法人不注销营业执照有什么影响

    问题解答: 公司倒闭,营业执照未注销,债权债务关系诉讼中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公司倒闭后,虽办理注销登记,但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负有清算之责的主体为诉讼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

    公司法 2025年6月5日
    400
  • 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

    问题解答: 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是: 1、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法院起诉; 2、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法 2025年6月5日
    400
  •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程序及法律依据

    问题解答: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程序: 1、制定《转让方案》。 2、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3、委托专业机构实施审计及资产评估。 4、召开股东会。 5、申请上市交易。 6、签订合同,取得产权交易凭证。   7、备案登记。 8、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9、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

    公司法 2025年6月5日
    400
  • 公司倒闭后设施怎么办

    问题解答: 公司倒闭,应当是指的公司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经营严重亏损,公司股东决定关闭公司等情况。 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那么这些设施应当由成立的清算组予以管理,并在计入破产财产,通过变卖、拍卖、折价等方式予以处理,并用以偿还公司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

    公司法 2025年6月5日
    500
  • 非正常户几年自动销户

    问题解答: 非正常户不会自动销户。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公司法 2025年6月5日
    500
  • 公司合并对股东权益产生哪些影响

    问题解答: 公司合并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很容易遭到侵害。公司合并过程中公司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两者分离导致的股东和董事之间的利益冲突,股东凭借控股比例分红、表决导致的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使得股东权益处于不利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

    公司法 2025年6月5日
    4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