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作出独立判断的董事。中国证监会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证监会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任期期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除非出现《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提前免职的,上市公司应将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免职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的声明。
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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