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是全球制造业的中心,我国的产品远销世界,所以我国对外贸易额是非常巨大的,对外贸易时,一般要签订相关合同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外贸合同履行地要怎样确定?知芒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外贸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外贸合同产生纠纷,在我国进行诉讼的,适用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合同有约定的,约定地是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支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百三十一条 涉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侵权行为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外国法院管辖。
二、合同纠纷的证据清单有哪些
因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1、主体及经营资格情况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的开办单位和主管部门、验资注册、合伙开办、联营开办等设立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开户银行和银行帐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2、合同关系设立情况合同(协议)书、有关合同内容的补充的条款、变更的条款、废除的条款、合同解除等有关协议、来往电函材料;是口头合同的,需要提供口头合同成立的证据材料。
3、合同的履行情况交接的货物品种、型号、数量、包装、时间、运输方式、交接货物地点、验收货物等有关原始凭证及收货条等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
4、请求保证合同效力的,要提供合同是否真实有效的证据或根据;请求追究违约责任的,要提供对方存在违约事实、损失数额等证据材料;请求追究产品质量责任的,要提供产品质量是否合乎合同约定标准或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标准、产品质量缺陷等有关的证据材料。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外贸合同纠纷如果在我国境内审理的,适用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合同有约定的,约定地是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支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芒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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