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在设立过程中,需要具备固定的住所,制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并且股东应当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出资,出资的方式包括货币出资,实物、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出资,那么,股东不按期投资如何处理呢?知芒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股东不按期投资如何处理
股东不按期投资的,除补足需要缴纳的出资外,还应当向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二、公司成立后发起人出资不足怎么办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发起人出资不足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九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股东不按期投资的行为属于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行为,需要按时补足所欠的出资,与此同时,需要向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知芒网进行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878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