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迪庆州女职工产假休息时间98天,可最多休假158天。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正常休假的98天以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法律依据: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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