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会取消。根据相关法律通知,将要取消的是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和个别地区的新农合个人账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会取消。对于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可以依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二
各地要用好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筹资新增资金,确保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到位。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重点保障群众负担较重的多发病、慢性病。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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