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借条怎么写,借条格式及范文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生活中,难免面临资金周转困难、短期大额消费等情况,此时大多数人会选择向亲戚、好友、同事等借款,这种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常见类型。近年来因借条书写不规范或是借条约定内容不明确等情况导致借贷双方权益受损,进而引发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民事诉讼的案件越来越多,因此我们在民间借贷中,书写规范、内容明确的借条能更好地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借 条(范本供参考)

为购买房产/汽车/装修/生意/日常消费生活等,今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账___(身份证号:______ )借到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年利率___ %(大写:百分之*),于__年_月_日到期时还本付息。若借款人逾期未归还借款,应按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一/二/三/四倍计付逾期利息。

如借款人违约,出借人为维护自身权益向借款人追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借款双方身份证载明的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借款人:**(签字按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本人___作为一般/连带责任保证人对借款人___上诉借款债务承担一般/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上述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人: **(签字按印)

身份证号:**************

附件: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借款人签字确认);

2.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人签字确认)。

注:

1.借条中的“保证人”一定要注明是一般保证人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人;

2.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可在“中国货币网”官网www.chinamoney.com.cn查询。

为了更好地保护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借款人以及保证人的合法权益,本文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中关于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的部分法律、法规条文,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出借人立场

Q: 在借条中,没有约定借款利息,借款到期后对方按期还款,出借人是否可以向借款人主张借款利息?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Q: 在借条中,没有约定借款利息,借款到期后对方没有按期还款,出借人是否可以主张逾期利息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Q:逾期利息应如何计算?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二十八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Q: 张某一年前借给朋友的钱,一年后才就该笔借款订立借条,借条落款日期也是借条订立的当天日期,借款利息应从何时开始计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故借款利息应从出借人提供借款时计算。

二、借款人立场

Q:在借条中,借款利息如何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Q:在借条中,约定的借款利息过高,怎么办?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Q:在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前,若借款人提前还款,借款利息应如何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Q:支付利息的期限如何确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三、保证人立场

Q:如果借条中未注明保证人类型,也未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具体情形,应如何认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Q: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承担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责任?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等类似内容的,具有债务人应当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认定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未偿还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等类似内容,不具有债务人应当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Q:“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这两种保证方式有何区别呢?

答:①关于“一般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②关于“连带责任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Q:如果保证人在借条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那么作为债务的担保人,担保期限是多长?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四、第三方立场

Q: 借条中有约定“如借款人违约,出借人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如借款人违约未按期还款,出借人是否能借此约定要求借款人全额承担追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九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Q: 如借款人违约,出借人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是否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九条规定中的“其他费用”?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一版),“其他费用”主要涉及的是出借人和借款人所约定的服务费、咨询费、管理费等。上述费用从性质上看,仍属于借款人为获得借款而支付的必要成本。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权利人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而发生的费用,与借款人为获得借款而支付的成本之性质截然不同,不应将律师费用、诉讼保全费用等归入“其他费用”之范畴。诉讼费用并非必然由主张还款的出借人负担。在纠纷由人民法院裁判时,根据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的原则,若因借款人的原因导致纠纷的发生,由借款人承担此部分费用较为公平、合理。在此情况下,诉讼费用不包含在“其他费用”之内具有合理性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85064.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10日 21:29:01
下一篇 2025年2月10日 21:29:14

相关推荐

  •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不想租了如何处理

    问题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不想租了可以协商解除,可以法定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时,即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12日
    500
  • 保证合同何时终止

    问题解答: 保证合同一般自双方协商解除时终止,或自终止条件发生时终止。合同期限届满的、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的、合同标的全部灭失的、合同解除的,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12日
    700
  • 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有什么呢

    问题解答: 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有: 1.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合法,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2.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12日
    500
  • 合同解除后已生产的货物如何处理

    问题解答: 合同解除后已生产的货物应当返还,终止履行。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酌情赔偿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12日
    600
  • 婚姻中赠与合同行为之后签有效吗

    问题解答: 婚姻中赠与合同行为之后签有效。当事人订立赠与合同需要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合同关系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12日
    600
  • 工程招标是否必须要总承包

    问题解答: 工程招标不必须要总承包。工程招标分为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12日
    600
  • 民法典中房产抵押权人有哪些

    问题解答: 民法典中房产抵押权人一般是指债权人。抵押权人是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是以抵押人的合法财物向抵押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12日
    400
  • 工程设备租赁合同有效期有多久

    问题解答: 工程设备租赁合同有效期最长有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一般确认无效。当事人每次签订工程设备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工程设备合同的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12日
    500
  • 承诺可以以怎样的方式作出

    问题解答: 承诺可以以下方式作出: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方式、依交易习惯确定、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表示、以行为方式表示。要约人发出承诺后受要约人应当作出承诺,承诺生效之时合同依法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12日
    500
  • 合同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怎么办

    问题解答: 合同违约责任没有约定可以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另行对违约责任的相关事宜达成补充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12日
    500
  • 协议解除合同后还能要求仲裁吗

    问题解答: 协议解除合同后还能要求仲裁。当事人应向合同纠纷所在地的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一并通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 …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12日
    300
  • 单务合同是否都是无偿合同

    问题解答: 单务合同不都是无偿合同。自然人的借贷合同(约定利息)虽属于有偿的双务行为,但系单务合同;无偿的委托合同虽属于无偿的单务行为,但系无偿双务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12日
    700
  • 抵押物清偿顺序是什么呢

    问题解答: 抵押物清偿顺序是:一般按支付处分费用、扣除应缴税款、偿还抵押权人的顺序清偿。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抵押物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12日
    500
  • 什么条件下合同能够法定解除

    问题解答: 下列条件下合同可以法定解除: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12日
    400
  • 撤销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问题解答: 撤销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有:合同撤销是针对可撤销合同,合同解除是针对有效合同;合同撤销后即自始无效,撤销前已经履行的部分也归于无效,合同解除后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解除前已经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撤销必须由当事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合同解除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自行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

    合同纠纷 2025年7月12日
    4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