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特别法人的内容。特别法人,顾名思义,就是比较特殊的一种法人类型。尽管可能大家对于特别法人的概念和内容并不熟悉,但是,事实上我们生活中的特别法人也是一个比较庞大的群体,也就在我们的身边存在着。那么,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特别法人包括哪些?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读者解答这一问题。
一、民法典中民法规定特别法人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二、特别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而特别法人是由政府全额出资并明确其法人地位,由国家通过专门的法规和政策来规范,不受公司法规范。这类国有企业被赋予强制性社会公共目标,没有经济性目标,也就是说,它们的作用是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像国防设施、城市公交、城市绿化、水利等,应该归入这类企业。这类企业需要由公共财政给予补贴才能维持其正常运行。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特别法人和非营利法人、营利法人等不同的法人类型之间的区别还是挺大的,其设立目的、功能等相关规定都有所不同。就特别法人的范围而言,可以看出,特别法人在社会当中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职能。如果大家有其他问题,也欢迎各位读者到知芒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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