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人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组织,而法人可以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在法人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那么民法典中分支机构签订的合同有没有效?知芒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分支机构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法人分支机构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所以法人分支机构可以签订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四条 【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二、分公司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所以法人分支机构可以签订合同。产生的责任由分公司财产承担,财产不足的由法人承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芒网进行咨询。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844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