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规定非法人组织其实就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但是非法人组织是有权以自己名义实施民事活动的,但是对于非法人其他相关的事情很多人不懂。那么关于民法典的非法人组织的清算是怎样的呢?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一、民法典的非法人组织的清算是什么
1、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2、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3、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民法典》第一百零七条 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二、民法典的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有哪些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三条 【非法人组织的设立程序】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非法人组织的清算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来进行,非法人组织进行清算程序的时候需要清偿债务问题,然后再去申请注销,这个是很关键的,希望大家明白。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知芒网相关律师。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838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