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我国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国有土地转让,怎么收取手续费?国有土地转让手续费:按土地级分的1-3级,3元/平方米;4-6级,2.6元/平方米税金:按评估价的3%收,由财政局契税所征收测量费:0.37元/平方米登记费:1、个人住宅:100平方米以下的18元/宗,每超过50平方米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5元;2、个人非住宅用房:500平方米以下的90元/宗,每超过100平方米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3、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每宗地收10元;4、企业、自收自支单位土地使用面积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收11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5、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2500平方米(含25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6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土地评估:1、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评估额的0.4%;2、100万元-200万元(含200万元)评估额的0.3%;3、2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评估额的0.2%;4、1000万元-2000万元(含2000万元)评估额的0.15%;5、2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评估额的0.08%;6、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评估额的0.04%;7、1亿元以上(含1亿元)评估额的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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